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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时间:2024-04-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日喀则市吉隆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办对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侦查机关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

(二)承办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三)承办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直接立案侦查虐待被监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案,对监外执行的罪犯等又犯罪案件审查批捕、起诉等工作。

(四)依法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五)承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等工作。

(六)人民检察院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七)负责本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以及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等项工作,依法建院从严治检。

(八)规划、管理本院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和保密、文秘等项工作。

(九)负责其它由吉隆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单位构成情况

年初实有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日喀则市吉隆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日喀则市吉隆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3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3.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3.55万元。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63万元,占拨款的67.4%,项目支出205.92万元,占拨款的32.6%。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63万元;项目支出205.92万元。

(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工资福利支出389.2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4.66万元、津贴补贴189.85万元、奖金19.74万元;绩效工资17.3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6万元;医疗费1.9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7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8.4万元,其中: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2万元;电费0.85万元;差旅费2万元;工会经费5.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04万元。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

检察633.5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27.63万元;其他检察支出205.92万元。

五、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总预算为10.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包括本级收入、税收返还、转移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经费。

(三)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吉隆检察院2023部门预算公开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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